根據《甘肅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廳屬各單位2018年度部門決算的批復》(甘交財審〔2019〕33號)文件要求,現將我中心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公示如下: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我中心為隸屬于甘肅省交通運輸廳的事業單位,主要職能為: 在省交通運輸廳的領導下,負責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科技通信、技術研發及電子政務工作,開發利用交通運輸信息資源,承擔交通運輸應急指揮系統及交通網站、交通微博的日常維護與管理工作;負責廳系統意識形態、新聞宣傳、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開展廳系統網絡與信息安全、網絡輿情監測及應對處置;負責全省交通運輸行業新聞宣傳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網絡輿情監測、史志年鑒編輯等工作,承擔廳網信辦各項工作;承擔《中國交通報》駐甘記者站工作。
(二)機構設置
我中心內設黨群工作處、行政管理處、網絡工作處、技術保障處、出行服務處、新聞宣傳處、新媒體工作處、史志編纂處等八個部門和《中國交通報》駐甘記者站。
二、甘肅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2018年部門決算表(見附件)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三、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甘肅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2018年度收入總計3,018.98萬元,支出總計2,894.47萬元。與2017年決算數相比,收入增加1814.18萬元,增幅150.58%%,支出增加1688.04萬元,增幅139.9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為2018年省廳下達信息化建設資金2200萬元,總支出隨之增大。
1.甘肅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2018年決算總收入3,018.98萬元,較上年增加1814.18萬元,主要原因是我2018我中心承接10余個信息化建設項目,省廳下撥信息化建設資金2200萬元,資金來源均為財政撥款收入占收入合計的100.00%。
2.甘肅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2018年決算總支出2,894.47萬元,較上年增加1688.0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合計846.47萬元,占本年支出的29.24%。項目支出合計2,048.00萬元,占本年支出的70.76%。按支出經濟分類,其中:工資福利支出546.74萬元,占本年支出18.89%,商品和服務支出81.19萬元,占本年支出0.04%,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99.86萬元,占本年支出0.37%,資本性支出2,066.68萬元,占本年支出71.40%。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部門財政撥款本年收入合計3,018.98萬元,比上年增長150.5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為2018年省廳下達信息化建設資金2200萬元,總支出隨之增大。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718.98萬元,比上年增長42.68%;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1,300.00萬元。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合計2,866.98萬元,比上年增長137.96%。按支出性質情況,基本支出818.98萬元,比上年降低32.02%;項目支出2,048.00萬元。按經濟分類情況,工資福利支出546.74萬元,比上年增長106.10%,商品和服務支出72.38萬元,比上年降低82.00%,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99.86萬元,比上年降低-61.44%,基本建設支出及其他資本性支出2,048.00萬元,比上年增長10,594.52%。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支出與2017年相比有所增加,主要表現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17年為5.34萬元,2018年為10.66萬元,增加了5.32萬元,因我中心車輛購置時間久,老化嚴重維修費相對增加。公務接待費2017年為0元,2018年為0元,無變化。2017年及2018年我單位均無會議費支出。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年末結轉和結余情況
2018年,部門年末結轉資金152.00萬元,比上年增加143.19萬元,漲幅1,625.54%,為統分系統建設項目結轉資金,因本年立項未批復,故未形成支出。財政撥款年末結轉152.00萬元,較上年增長152.00萬元。
(二)事業基金及專用基金結余情況
事業基金年末結余58.93萬元,比上年減少18.68萬元,降低24.07%。
專用基金年末結余121.79萬元。比上年增加1.21萬元,增長1.01%。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三)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四)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五)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六)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十七)車輛通行費:也稱政府性基金,指通行省內收費公路車輛繳納的過路過橋費。
附件:甘肅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2018年部門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