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屬各單位、廳機關各處室:
為進一步落實全省交通運輸政務公開要求,加強廳政府網站信息管理,促進信息發布內容以及審核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保證發布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有效性和權威性。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精神,結合省廳實際,就做好廳政府網站信息發布與審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發布要求
(一)廳政府網站信息發布管理要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堅持依法依規、服務群眾、安全發展的原則,力求將廳政府網站建設成全面的信息公開平臺、權威的政策發布解讀和輿論引導平臺,及時的回應關切和便民服務平臺。
(二)廳政府網站發布的信息主要來源包括廳機關各處室提供信息、廳屬各單位報送信息和媒體公開報道信息。廳各處室、廳屬各單位作為省廳政府網站內容建設的保障主體,要堅持“誰產生、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做好職責范圍內相關欄目內容的審核、發布,并對本處室、本單位產生文件和信息的合法性、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并確保信息內容不涉密。
(三)廳政府網站發布的信息均為非涉密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網發布。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事項和社會關切的事項,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省廳規定應當公開的信息,均應依法、準確、及時、全面地通過廳政府網站發布。
(四)網站管理人員負責對廳政府網站發布信息審查資料復印件進行接收、登記,并統一歸檔。
二、信息審核發布
(一)廳機關各處室要及時將形成的應該公開的規范性文件報送至廳網站管理員處,做到同步在廳政府網站發布;廳屬各單位報送信息采集工作要確定專人負責,專人管理,通過規定渠道向廳辦公室及時、規范報送重要新聞和信息,報送信息經由廳辦公室采編,審核后發布;廳政府網站管理員應當及時轉載對交通運輸工作有指導意義、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決策部署和政策信息。
(二)各單位各部門要對上網信息嚴格把關,確保信息內容符合國家政策方針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確保信息中的統計數據準確無誤,確保上網信息符合保護知識產權的有關規定,不會給其他單位、個人造成危害。
(三)所有在廳政府網站發布的信息均應嚴格按照審核程序辦理,并由廳辦公室統一組織發布。
廳機關各處室提供的規范性文件、公告、重大決策等信息,應當由各處室主要負責人進行審核簽字,廳辦公室復審后在廳網站發布。
各單位報送信息均由信息產生單位分管領導進行審核,廳辦公室復審后,在廳政府網站發布。
從其他媒體、組織轉載的信息,由網站管理人員把關,經廳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后發布。
三 運行監督管理
廳政府網站信息按照明責、督責、問責的原則進行審核發布,不斷提高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對于應發信息而未發、造成不良影響的,發布虛假信息或錯誤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的,發布的信息與通過其他途徑對外發布信息出現重大差異,造成不良影響的,不按要求及時發布信息,相關欄目內容長期不更新、經督辦仍不及時改正的,未履行審核程序擅自發布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甚至失密、泄密的,以及其他違反信息發布管理有關規定的,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省交通運輸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