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基本概況
一、單位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三、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五、“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財政撥款情況
六、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第三部分2023年單位預算公開表
一、單位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單位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單位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一、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
十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前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和《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甘肅省財政廳關于轉發<財政部關于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算公開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現將2023年單位預算公開如下:
一、單位職責
承擔省廳系統意識形態、新聞宣傳、網絡輿情監測與應對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為省廳加強廳系統意識形態、新聞宣傳、網絡與信息安全的組織協調、統籌管理、業務指導、監督考核提供技術支持。負責全省交通運輸系統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具體落實和支持保障工作,承擔廳系統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社會輿情分析、研判處置等日常事務性工作。負責全省交通運輸系統全局性、基礎性信息化建設維護工作,為編制全省交通運輸信息化發展規劃、行業信息化標準規范提供技術支持;承擔交通運輸信息資源整合、開發、數據采集與處理工作,以及信息化新技術、新裝備和政策跟蹤研究工作;承擔省級交通運輸大數據中心和交通移動應急指揮平臺的運營維護,以及廳電子政務平臺的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工作。承擔廳微信、微博、頭條等新媒體的運營維護工作,承擔廳機關辦公網絡、廳網站以及遠程視頻會議系統運行維護和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廳系統新聞宣傳通訊員隊伍培訓工作。負責《中國交通報》駐甘肅記者站工作,做好廳與中國交通報社的聯系協調工作,承擔廳系統主題宣傳策劃、重要工作、重大活動在《中國交通報》的專題宣傳、報道工作。負責交通史志年鑒編纂及史志年鑒編輯隊伍培訓工作。負責甘肅省交通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日常工作,做好《甘肅交通政工》內部資料編印發行工作。負責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二、機構設置
根據省委編辦有關批復精神,甘肅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為正處級建制,核定事業編制71名。縣處級領導職數4名,(1正3副)。中心內設機構9個,分別為:黨群工作科(加掛《甘肅交通政工》編輯部的牌子)、綜合管理科、新聞宣傳科、技術保障科、網絡信息科、路網監測與出行服務科、新媒體工作科、史志編纂科、財務資產科,另外設置《中國交通報》報駐甘肅記者站。核定科級職數23名(11正12副)。
三、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2023年收入預算2180.45萬元(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1,2),比2022年預算減少373.54萬元,下降1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項目的預算資金尚未下達。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120.72萬元,燃油稅返還預算收入1,059.73萬元,無其他收入。

(二)支出預算
2023年支出預算2180.45萬元(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3)。其中,當年財政撥款2180.45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4.15萬元,下降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項目的預算資金尚未下達,當年財政撥款(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4)主要是: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8.42萬元;
2.衛生健康支出85.17萬元;
3.交通運輸支出1865.84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81.02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180.45萬元(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4,5,6,7),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120.72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112.88萬元,增長11.2%,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等財政定額增長的自然增幅。
(二)項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1059.73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117.03萬元,下降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項目的預算資金尚未批復下達。
其他項目1個,主要是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用于業務費補差及未納入社保退休人員工資。
五、單位“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財政撥款情況
1.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與上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0.79萬元,與上年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3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35萬元),與上年持平。
4.培訓費2.26萬元,與上年持平。
5.會議費0.00萬元,與上年持平。
“三公”經費預算6.14萬元,與上年持平。

六、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23年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3.5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3.59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3,606.09萬元。其中:辦公用房3,832.29平方米,其他用房160.7平方米,原值1,334萬元。預算單位共有公務用車3輛,原值75.65萬元。2023年擬采購固定資產約33.59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23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二)非稅收入情況
2023年本單位涉及非稅收入,2023年計劃征收3.20萬元。
(三)重點項目情況
2023年無預算安排的經濟社會發展類項目。
(四)部門管理轉移支付情況
2023年預算無部門管理轉移支付。
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2022年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根據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甘肅省省級預算績效管理辦法〉等6個辦法和規程的通知》(甘財績〔2020〕5號),和省交通運輸廳《甘肅省交通運輸行業預算績效管理辦法》、《甘肅省交通運輸行業預算項目事前績效評估管理辦法》、《甘肅省交通運輸行業預算績效目標管理辦法》、《甘肅省交通運輸行業預算績效目標運行監控管理辦法》、《甘肅省交通運輸行業項目支出績效單位自評工作規程》、《甘肅省交通運輸行業項目支出績效部門評價工作規程》4個管理辦法和2個工作規程,結合《甘肅省財政廳關于編制省級部門2023-2025年財政收支規劃和2023部門預算的通知》(甘財預〔2022〕61號)要求,認真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將績效評價工作納入整體預算管理體系。通過逐步建立績效評價體系,開展重點績效評價,將預算編制、預算執行與績效目標掛鉤。所有績效評價項目申報程序合規,內容填寫全面,所需資料齊全;項目立項依據充分,與部門職責銜接緊密;各項目實施方案可行,具備執行條件;項目支出內容真實、合規、預算需求和績效目標設置科學合理。
(二)2023年單位預算重點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2023年部門預算納入績效目標管理的二級項目1個,主要是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用于業務費,涉及財政支出1059.73萬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預算項目1個,涉及財政支出1059.73萬元,政府性基金項目0個,涉及財政支出0.00萬元。2023年本單位納入單位預算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2、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3、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包括專戶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教育收費)、其他非稅收入。
4、其他資金:包括事業收入、事業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項目支出:部門(單位)支出預算的組成部分,是各部門(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劃。
7、“三公”經費:指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8、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6、衛生健康支出(類):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1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0、交通運輸支出(類):反映交通運輸和郵政業方面的支出。
21、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反映與公路、水路運輸相關的支出。
22、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甘肅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23、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養護(項):反映公路養護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類):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和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7、工資福利支出(類):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28、工資福利支出(類)基本工資(款):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含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齡工資;軍隊士官的軍銜等級工資和軍齡工資等。
29、工資福利支出(類)津貼補貼(款):反映按規定發放的津貼、補貼,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崗位津貼,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機關事業單位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
30、工資福利支出(類)獎金(款):反映按照規定發放的獎金,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績效獎金(基礎績效獎、年度績效獎)等。
31、工資福利支出(類)績效工資(款):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32、工資福利支出(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33、工資福利支出(類)職業年金繳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34、工資福利支出(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款):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
35、工資福利支出(類)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款):反映按規定可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
36、工資福利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款):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退役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37、工資福利支出(類)住房公積金(款):反映單位按照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物資儲備等資本性支出。)
39、商品和服務支出(類)辦公費(款):反映單位購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4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水費(款):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4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電費(款):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4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郵電費(款):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43、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取暖費(款):反映單位取暖用燃料費、熱力費、爐具購置費、鍋爐臨時工的工資、節煤獎以及由單位支付的未實行職工住房采暖補貼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取暖費等。
44、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差旅費(款):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國(境)內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45、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維修(護)費(款):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46、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培訓費(款):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在培訓期間發生的師資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等各類培訓費用。
47、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公務接待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8、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委托業務費(款):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49、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工會經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或安排的工會經費。
50、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福利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51、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款):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5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費及離退休人員特需費、離退休人員公用經費等。
5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54、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退休費(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員的退休費以及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補貼。
55、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生活補助(款):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優撫對象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退役軍人生活補助費,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由于國家實行退耕還林禁牧舍飼政策補償給農牧民的現金、糧食支出,對農村黨員、復員軍人以及村干部的補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員的伙食費、被服費、醫療衛生費等。
56、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醫療費補助(款):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按國家規定資助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支出,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
57、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類)獎勵金(款):反映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獎勵、計劃生育目標責任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
58、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類):反映由發展改革部門安排的基本建設支出,對企業補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59、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類)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款):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網絡和軟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務器購置、軟件購置、開發、應用支出等,如果購置的相關硬件、軟件等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60、資本性支出(類):反映各單位安排的資本性支出。切塊由發展改革部門安排的基本建設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1、資本性支出(類)其他資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資本性支出。
甘肅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
2023年3月1日
附件:1.甘肅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2023年單位預算公開表
2.甘肅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2023年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及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